慢(特)病申报政策

发布日期:2024-09-02 16:05:23   浏览量 :2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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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流程

参保人员微信搜索“河北智慧医保”微信小程序注册登录,选择“门慢门特申报”进入“河北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”进行申报。或电脑网上登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(网址http://ylbzj.hebei.gov.cn/),进入“个人网厅”申报平台进行申报。 

参保人员需要在线注册,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,同时上传原发病病历资料及所申报病种近一年的佐证材料(如门诊、住院病历资料和相关检查、化验单等),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(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,认定系统将为其分配认定机构及相应科室),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,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门诊慢(特)病认定机构进行现场认定。

二、认定流程

1、初审。申报人线上申报后,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,到所选定的门诊慢(特)病认定机构指定的科室(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,到认定系统为其分配的认定机构及相应科室),进行门诊慢(特)病病种现场认定。由初审医师按规定进行初审。初审医师对系统显示的不能到现场认定的特殊人员上传资料,应及时进行客观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。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提交复审医师。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,应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。对申报材料不支持认定、需进一步补充材料的,应在认定系统中填写补充材料的相关信息。申报人补充相关材料后,重新上传申报,受理申报时间顺延。初审医师应在受理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门诊慢(特)病初审认定工作。特殊疾病不需再复审。

2、复审。在认定系统内,复审医师结合初审意见线上审核,对符合认定条件的进行认定确认;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,填写不予认定理由;复审后应及时线上提交。复审医师应在初审医师提交审核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认定工作。

3、认定结果。申报人(或代办人)可在慢性病申报受理20个工作日后,特殊病病种申报受理3个工作日后,通过认定系统查询认定结果。认定之日起,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(特)病待遇。

三、特殊人员申报认定

对于异地安置、常驻外地、年老或行动不便、运用智能技术困难、居住偏远等本人不能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参保人员,可通过亲属、村卫生室、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居委会、参保人单位医保专管员等代办人完成网上申报,申报时需在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,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做出个人承诺,由医师直接线上认定。

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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