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,可享受分娩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,政策范围内分娩住院待遇标准为:
(1)自然分娩的限额1000元;
(2)剖宫产的限额1750元。
扫一扫 在手机上阅读
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操作指南
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
关于印发《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晋州市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明白纸
长按屏幕识别二维码
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